跳到主要內容區

Top

注意事項

 

  1. 本競賽為公平起見,參賽作品如有抄襲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,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賽及出海作業資格。
  2. 獲選組別將實際使用研究船出海作業,請自行考量身體健康狀況,決定是否參賽。
  3. 計畫書內容須符合主辦單位規範,內容不符或資料不齊全者,主辦單位於繳交期限前會通知補件,逾期未補齊資料者,主辦單位有權力不受理報名。
  4. 計畫書中申請使用的科研設備,若為新海研3號研究船所有,可以在技術員指導底下於船上使用,但個人出海物品及出海作業所需實驗器具需自行準備。若出海作業前,有需要技術員事先指導出海作業項目,可跟新海研3號貴儀中心申請,日期以配合技術員方便時間為主,需要的相關經費需自行負擔。
  5. 進入決賽口頭發表及獲選出海作業的團隊,需自行負擔交通費、伙食費與住宿費。出海作業當天的研究船使用費由主辦單位負擔。如需主辦單位協助代訂住宿,可事先跟主辦單位聯絡。
  6. 因出海作業地點需為研究船一日內可以往返之海域,故計畫申請出海作業地點,需為離高雄港40海浬(或75公里)內為限
  7. 所有報名參賽並繳交計畫人員,將由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發給參賽證明;獲選使用研究船出海作業者,將另頒發搭乘研究船出海作業證明。獲選之學生人員,另可獲得主辦單位具名推薦的推薦信函乙紙,做為獲獎同學大學推甄佐證文件。
  8. 若有需要申請研習時數或主辦單位出具公文以利請公假者,請事先跟主辦單位聯絡。
  9. 獲選組別,將於口頭報告當天宣布,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獲選組別表定之聯絡人,及公佈於競賽網站。
  10.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研究船無法於預定出海作業時間出航,將另外安排時間完成,最遲於109年9月底完成出海作業。